2008年09月0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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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受理机关及范围
二、举报方式及原则
三、举报人保护和奖励
二、举报方式及原则
1、向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局举报,可以口头、书面、电话、上网或其他方式举报。
2、举报人举报应当使用真实姓名,说明工作单位、详细住址及联系办法。对不愿公开姓名、工作单位或住址的,尊重举报人的意愿。
3、举报人应实事求是,如实提供被举报者的姓名、工作单位或者住址和违法违纪事实。凡利用举报捏造事实,伪造证据,恶意中伤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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